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6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5-088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6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磋商文件中 第四章 评审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更正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等。⑤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还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总公司(总所)授权其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或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之一即可:①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6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6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评审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等。5.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还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和总公司(总所)授权其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或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之一即可:①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 |
8 | 其他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所有“甲方”修改为“采购人”,“乙方”修改为“供应商”。
2026年1月5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
地址:顺德大良凤翔三街五号
联系方式:0757-22218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华社区延年路9号恒大广场2栋1105室
联系方式:0757-222238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锦昌
电话:0757-22223869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5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6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顺德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7: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锦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22223869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顺德大良凤翔三街五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222181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佛山市茗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华社区延年路9号恒大广场2栋11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2222386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6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pdf | ||
| 附件2 | 大良街道市政管理处2026年环卫业务车辆加油服务.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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