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本级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通道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ZS-****-QTX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级***诉讼服务通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二、原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现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增加第(*)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自行下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三、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增加支持本国产品相关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 四、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增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青铜峡市小坝镇银河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华福公寓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瑞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海正国
电话:***
五、附件
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上饶国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茶圣街区(紫阳大道段至带湖路段)照明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SZJ2026-SR-015)公开招标第2次澄清公告
- 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黄梅县应急管理局森林灭火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 信阳农林学院实训实验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阜阳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1次)
- 桐庐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桐庐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更正公告
- 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人民政府2026年公务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 皖南医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商业街及一站式学生社区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2026年机关物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3次)更正公告
- 电力SOC芯片科研平台工程设计成交公告更正公告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