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第七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DGCGL-2025-(ZC)06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宁县第七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6-0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规定,本项目做如下补充: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中增加以下内容: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 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2.3 ”中增加以下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对于满足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执行。 3、“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满足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注意: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招标文件具体补充内容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文件”模块,其它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宁县宁安镇洼路村
联系方式:15595058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联系方式:15809679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59505838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金慧
电话:15809679910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01-05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宁县第七小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
| 品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第七小学 | ||
| 行政区域 | 中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0: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金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09679910 | ||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第七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宁县宁安镇洼路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9505838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096799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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