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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兴义中学维修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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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申请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采购结果本项目于****年*月*日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于****年*月*日收到质疑单位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①中标供应商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实际合计金额(包含暂列金)应为大写:**************元*角*分元整,小写**,***,***.** 元,与中标总价*******.**元 不符,高于***维修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元近*倍。②中标供应商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备注“货物”的项目规格、型号填写完全复制招标技术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四条及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组织原评委会协助质疑答复:中标供应商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实际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且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无法修正、投标无效。经专家组对*家供应商分项报价复核,认定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意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合业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汉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睿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贵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均存在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投标函)不一致,其中,部分供应商投标函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出现严重偏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并结合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废标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采购结果本项目于****年*月*日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于****年*月*日收到质疑单位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①中标供应商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实际合计金额(包含暂列金)应为大写:**************元*角*分元整,小写**,***,***.** 元,与中标总价*******.**元 不符,高于***维修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元近*倍。②中标供应商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备注“货物”的项目规格、型号填写完全复制招标技术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四条及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组织原评委会协助质疑答复:中标供应商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实际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且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无法修正、投标无效。经专家组对*家供应商分项报价复核,认定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意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合业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汉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睿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贵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均存在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投标函)不一致,其中,部分供应商投标函报价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出现严重偏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并结合专家组建议,本项目废标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兴义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保国莉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晶

项目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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