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实景三维佛山建设(二期))采购更正及延期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1-2025-041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实景三维佛山建设(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26 09:00:00,更正为:2026-01-1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26 09:00:00,更正为:2026-01-13 09:00:00。
1、采购包1(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实景三维佛山建设(二期))(数据生产与整合))评审标准中的商务部分修改如下:
原文 | 修改后 | |
技术能力 |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与编写或具有航空摄影(如倾斜航空摄影、传统航空摄影等)、激光雷达点云或新型基础测绘(如实景三维、基础地理实体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专著或发明专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标准须提供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须体现参编单位信息)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著须有ISBN书号并已正式出版,须提供参与编写专著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利(以授权时间为准)须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参与编写或具有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标准规范、专著或发明专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注:标准须提供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须体现参编单位信息)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著须有ISBN书号并已正式出版,须提供参与编写专著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利(以授权时间为准)须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
项目业绩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签订合同且完成验收的类似项目业绩,例如:建设内容包含倾斜摄影(分辨率优于5厘米)、激光雷达点云获取(平均密度不低于16点/平方米)、基础地理实体建设、LOD1.3及以上精度三维单体化建模或新型基础测绘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项目包含上述任意一类或多类建设内容即可得分,一个项目合同同时包含上述多类建设内容的,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或委托书等能证明项目建设内容的材料和测绘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签订合同且完成验收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提供合同或委托书等能证明项目建设内容的材料和测绘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
拟投入项目技术团队情况1 | 项目负责人: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得1分。 2、2022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业绩,例如:实景三维或新型基础测绘等与本项类似相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个人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材料以及能证明项目任职经历的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得1分。 2、2022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个人项目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材料以及能证明项目任职经历的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拟投入项目技术团队情况2 | 技术负责人: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得1分。 2、2022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业绩,例如:实景三维或新型基础测绘等与本项类似相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个人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材料以及能证明项目任职经历的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技术负责人: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得3分;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得1分。 2、2022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个人项目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材料以及能证明项目任职经历的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
拟投入项目技术团队情况3 | 其他人员: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高级(或相当于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具有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或地理信息安全等相关培训的人员,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 其他人员: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高级(或相当于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6分;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
拟投入仪器设备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载LiDAR航摄仪,最大发射频率≥2000KHz的,得3分;最大发射频率≥1000KHz的,得1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数字倾斜航摄仪,镜头数不少于5个且各相机镜头像素≥10000万的,得3分;镜头数不少于5个且各相机镜头像素≥7000万的,得1分。 注:须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扫描件;上述设备若为租赁的,需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有效的租赁合同及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载LiDAR航摄仪,最大发射频率不小于2000KHz的,得4分;最大发射频率小于2000KHz但不小于1000KHz的,得2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数字倾斜航摄仪,镜头数不少于5个且各相机镜头像素不小于10000万的,得5分;镜头数不少于5个且各相机镜头像素小于10000万但不小于7000万的,得3分。注:须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扫描件;上述设备若为租赁的,需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有效的租赁合同及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
2、采购包2(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实景三维佛山建设(二期))(过程质量控制)) 评审标准中的商务部分修改如下:
原文 | 修改后 | |
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得6分;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的,得6分;高级(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服务团队 | 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高级(或相当于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6分;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参与实景三维成果质量检验项目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3.具有通过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或地理信息安全等相关培训的人员,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个人项目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以及能证明项目任职经历的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1.具有测绘(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类高级(或相当于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6分;中级(或相当于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参与类似项目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个人项目经验须提供项目合同以及能证明项目任职经历的材料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项目业绩 |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型成果质量检验项目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16分; 注:提供合同或委托书等能证明项目建设内容的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项得6分,最高得24分。注:提供合同或委托书等能证明项目建设内容的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测绘成果质量检验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项2分,最高6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删除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2366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座311号
联系方式:0757-66821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757-66821162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实景三维佛山建设(二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12: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范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7-66821162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236604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座31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7-6682116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实景三维佛山建设(二期))招标文件(2025122501).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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