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锐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配套设备采购的更正公告
公告分类: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编号:
QZZC2025-J1-020134-GXRD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项目金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5-J1-020134-GXR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配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2.现场踏勘:组织。踏勘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联系人:吴永振 0777-3781302踏勘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注:1.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12.现场踏勘:不组织。 |
| 3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五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五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2024年财务报表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报表包括:供应商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闰表、现金流里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 ;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闰表、现金流量表 ;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采购人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五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五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2024年财务报表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报表包括:供应商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闰表、现金流里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 ;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闰表、现金流量表 ;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南区那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彭兴路220号
联系方式:0777-378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锐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泥桥物流市场旁2栋四楼
联系方式:0777-5682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嘉婕
电 话:0777-5682186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配套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钦南区那彭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09:1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嘉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7-5682186 | ||
| 采购单位 | 钦南区那彭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彭兴路2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7-37813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锐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钦州市泥桥物流市场旁2栋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7-56821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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