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更正公告
公告分类: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省
项目编号:
1401992025CGK00904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项目金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9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2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2项 分包 | □接受☑不接受 | ☑接 受本项目仅针对涉及的电梯维保,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分包合同份额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10%。分包供应商须是具有国家规定的专业资质机构,具有合法有效期内的相应资质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承担主体并提供其相应的资质证书)须交采购人备案并留档。 |
| 3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7项 采购合同 | 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合同1、采购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分包合同若存在分包,需签订电梯维保服务分包合同(文本由采购人提供),并交采购人备案并留档。 |
| 4 |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8项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原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8项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共有4条。 | 新增一条: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6%的扣除。 |
| 5 |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第19项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原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第19项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共有27条。 | 新增一条:19.28投标文件未提供电梯维保所要求的投标人或分包承担主体的相应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6 |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第28项. 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 | 28.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 28.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同意分包以及相应内容的除外); |
| 7 |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二、采购说明 (二)服务标准 3.3电梯系统 | 3.3.2 负责电梯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联系维保工作,负责电梯维保和年检的费用,配合完成电梯年检工作。 | 3.3.2 负责电梯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保工作,负责电梯维保和年检的费用,配合完成电梯年检工作。电梯维保单位需具备合法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含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若投标人能从事电梯维保工作,须提供合法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不能从事电梯维保工作,可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服务单位,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分包意向书及分包承担主体合法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
| 8 |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评分(100分) | 5 技术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具耗材、消耗品等进行综合评审:1.设施设备情况(8分),提供设施设备情况及证明材料(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完全响应且增项丰富合理的得8分;完全响应且有增项的得5分;完全响应无增项的得2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2.工具耗材情况(3分),提供日常工具耗材明细。完全响应且增项丰富合理的得3分;完全响应且有增项的得2分;完全响应无增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3.消耗品(3分),提供日常消耗品明细。完全响应且增项丰富合理的得3分;完全响应且有增项的得2分;完全响应无增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 | 5 技术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具耗材、消耗品等进行综合评审:1.设施设备情况(8分),提供设施设备情况及证明材料(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1)提供采购需求要求的13类设施设备的得5分,每少1类的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3类及以下的不得分;(2)每多响应2类与本项目服务相关设施设备的加1分,最多加3分。提供的设施设备与本项目服务需求无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工具耗材情况(3分),提供日常工具耗材明细。(1)提供采购需求要求的4类工具耗材的得2分,每少1类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均不得分;(2)每多响应2类与本项目服务相关工具耗材的加0.5分,最多加1分。提供的工具耗材与本项目服务需求无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消耗品(3分),提供日常消耗品明细。(1)提供采购需求要求的20类消耗品的得2分,每少1类扣0.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2)每多响应2类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消耗品的加0.5分,最多加1分。提供的消耗品与本项目服务需求无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9 |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评分(100分) | 7 技术对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共6条(详见附件中《评分》) | 7 技术对投标人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共6条(详见附件中《评分》) |
| 10 |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评分(100分) | 8 技术从日常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安全文明保证措施等方面,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组织实施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提供措施方案符合招标需求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性高的的得7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可行性一般、无针对性阐述的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技术从日常管理制度、服务质量和安全文明保证措施等方面,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组织实施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5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简单敷衍)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
| 11 |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评分(100分) | 9 技术依据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标准,从应急体系、处置程序、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应急管理预案进行综合评审:提供方案符合招标需求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可行性一般、无针对性阐述的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9 技术依据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标准,从应急体系、处置程序、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应急管理预案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5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简单敷衍)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
| 12 |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5评分(100分) | 10 技术从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分工、人员培训、来源及稳定性保障等方面,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提供方案符合招标需求且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性高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合理、可行性一般、无针对性阐述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明显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的得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技术从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分工、人员培训、来源及稳定性保障等方面,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项中每有1处存在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及工作的理解片面主观、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不符、简单敷衍)扣1分,扣完为止,无方案不得分。 |
| 13 | 招标文件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 三、物业服务标准要求3.3.2 负责电梯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联系维保工作,负责电梯维保和年检的费用,配合完成电梯年检工作。 | 三、物业服务标准要求负责电梯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保工作,负责电梯维保和年检的费用,配合完成电梯年检工作。电梯维保单位需具备合法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资质(含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若投标人能从事电梯维保工作,须提供合法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不能从事电梯维保工作,可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服务单位,须提供双方签订的电梯维保服务分包合同及分包承担主体合法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
| 14 | 招标文件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 六、服务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乙方须保障在服务时间开始前入驻到位。 | 六、服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须保障在服务时间开始前入驻到位。 |
| 15 | 招标文件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 原招标文件中没有《电梯维保服务分包合同》 | 新增《电梯维保服务分包合同》(详见附件中招标文件的第七部分) |
| 16 | 招标文件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附件8 | 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有异议( ) 无异议( ) | 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电梯维保服务分包合同》签署意见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电梯维保服务分包合同》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有异议( ) 无异议( )2.对《合同文本》《电梯维保服务分包合同》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 |
| 17 | 招标文件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 原招标文件中没有《分包意向书》 | 增加《分包意向书》(详见附件中《分包意向书》) |
| 18 | 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 | 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有未说明事宜,以附件中招标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南屯南街1号
联系方式:0351-2366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方式:0351-2377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嵬
电 话:0351-2377110
附件信息:
-
15.4K
-
18.3K
-
323.7K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15: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姚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1-2377110 |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南屯南街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1-236608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51-2377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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