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2025年度刑事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二次)(CZ2025-1044)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2025年度刑事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二、须知前附表---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
原文:
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采购包1痕迹类耗材采购包2为理化类耗材。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及中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已获得本项目前面任意一个采购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如参加后面采购包的投标,将不能通过该采购包的符合性审查。如某采购包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等情形,另行确定中标人后导致同一投标人兼中两个采购包的,则该采购包作废标处理(或则该采购包不受兼投不兼中限制,该投标人兼中两个采购包)。采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采购包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采购包分别报价。
现文:
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采购包1痕迹类耗材采购包2为理化类耗材。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及中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已获得本项目前面任意一个采购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如参加后面采购包的投标,将不能通过该采购包的符合性审查。如某采购包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等情形,另行确定中标人后导致同一投标人兼中两个采购包的,则该采购包作废标处理。采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采购包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采购包分别报价。
(二)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采购包1商务部分:
原文:
企业认证(6.0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备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②认证证书信息须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资料证书状态须显示“有效”。③因投标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 |
现文:
投标人认证(6.0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备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②认证证书信息须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资料证书状态须显示“有效”。③因投标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 |
(三)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采购包2商务部分:
原文:
企业认证(6.0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备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②认证证书信息须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资料证书状态须显示“有效”。③因投标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 |
现文:
投标人认证(6.0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备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 ①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②认证证书信息须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资料证书状态须显示“有效”。③因投标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对应证书可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地址:白云大道北331号
联系方式:83112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020-28866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28866424;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29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2025年度刑事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 ||
| 行政区域 | 白云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16:0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欧阳晋杰(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28866424;28866163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云大道北33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311262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28866424 | ||
| 附件: | |||
| 附件1 | 委托协议.pdf | ||
| 附件2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适用于采购包2).docx | ||
| 附件3 |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2025年度刑事耗材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5092901).zip | ||
| 附件4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适用于采购包1).docx | ||
| 附件5 | 第二章+采购需求.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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