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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变更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5-1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2月18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 - 2026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评审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表中报价得分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报优惠率最高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示计算:报价得分=(最后报价/基准价) × 15× 100%(2)原招标文第二章“征集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服务项目 收费基数 500万元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0.5-1亿 1-5亿 5亿元以上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建安工程费 1.8‰ 1.5‰ 1.2‰ 0.9‰ 0.6‰ 0.48‰2、竣工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费 2.4‰ 1.8‰ 1.5‰ 1.2‰ 0.9‰ 0.6‰3、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结算审定额 5.7‰ 3.9‰ 3‰ 2.4‰ 1.68‰ 1.2‰造价咨询费计算说明: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造价咨询费=[送审建安投资×基本费率(累进计算)] ×调整系数2.竣工结算:评审费由基本费和审减(增)追加费两部分组成。造价咨询费=[送审建安投资×基本费率(累进计算)] ×调整系数3.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造价咨询费=[结算审定额×基本费率(累进计算)] ×调整系数4.调整系数根据工程专业不同和难易程度区别对待。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安装工程、一般装饰工程)、园林绿 化、人防工程调整系数为1.0;单独安装工程调整系数为1.5;装饰工程、仿古建筑调整系数为1.1;交通、水利、大型土石方工程及土地整理工程调整系数为0.85。5.同一套图纸实施多个工程的,按照一个工程费用标准计算。6.招标控制价造价咨询费包括清单工程量的计算。若不需要计算清单工程量,造价咨询费按照30%折算。7.表中均为差额定率累计分档累进计费。8.造价咨询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9.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10.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造价。
变更为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价,其中,评标价=投标报价 - 报价扣除金额。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5(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服务项目 收费基数 500万元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0.5-1亿 1-5亿 5亿元以上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建安工程费 1.8‰ 1.5‰ 1.2‰ 0.9‰ 0.6‰ 0.48‰造价咨询费计算说明: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造价咨询费=[送审建安投资×基本费率(累进计算)] ×调整系数2.调整系数根据工程专业不同和难易程度区别对待。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安装工程、一般装饰工程)、园林绿 化、人防工程调整系数为1.0;单独安装工程调整系数为1.5;装饰工程、仿古建筑调整系数为1.1;交通、水利、大型土石方工程及土地整理工程调整系数为0.85。3.同一套图纸实施多个工程的,按照一个工程费用标准计算。4.招标控制价造价咨询费包括清单工程量的计算。若不需要计算清单工程量,造价咨询费按照30%折算。5.表中均为差额定率累计分档累进计费。6.造价咨询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7.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8.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造价。
5、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2日16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招标文件内容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投标单位自行查看项目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给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财政局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
联系人:王一博
联系方式:15893268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联系人:卢庆延
联系方式:17539379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庆延
联系方式:17539379008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公开征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清丰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6:1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8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庆延
项目联系电话17539379008
采购单位清丰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丰县文化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93268606
代理机构名称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539379008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清丰县财政局1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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