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农业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二次)更正公告(3)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54分) | 1.技术参数 | (1)标注“●”参数共10条,每满足1条得2.5分,满分2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对于采购需求货物或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列出响应表,提供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添加入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响应表中的技术参数响应部分有缺项、漏项的,该项技术参数视为不满足(负偏离)采购需求,按照评分标准不予以评分。 (2)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所投产品物联网自动虫情信息和小虫体智能测报系统虫情图像拍照要求:图像像素≥2000万、<3200万,得1.5分;图像像素≥3200万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 28分 |
2.实施方案 |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需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①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②供货方案;③安装调试及与上级平台对接方案; 上述内容准确、完整,有针对性且可行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有1项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本项满分得9分。 | 9分 | |
3.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 |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需求及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①质量管理;②安全管理;③保密管理; 上述内容准确、完整,有针对性且可行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有1项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本项满分得9分。 | 9分 | |
5.售后服务方案 |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需求及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体系;②故障响应方案;③培训服务方案;④设备维护巡检方案及备品备件方案: 上述内容准确、完整,有针对性且可行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有1项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本项满分得8分。 | 8分 | |
商务分(16分) | 1.项目团队人员配备 | (1)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物联网应用相关专业职称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2)投标人委派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的,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上传入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7分 |
2.企业实力 | (1)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添加入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内容须能够体现相关主体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 3分 | |
3.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多得6分。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添加入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② 同一项目划分标段(包)签订的合同或签订为多份合同的,仅作为一个项目计算得分,不再重复计分。 ③ 类似业绩指的是:包含病虫类监测设备供货项目或农业信息化项目的类似业绩。 | 6分 | |
价格分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 | ||
附件信息: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一批农业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9: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汪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3-8604330 | ||
| 采购单位 | 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63-86043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宣城市宣职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南香江金郡(东区)12幢4-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3563118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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