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超声设备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公告分类: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省
项目编号:
330326251040010000082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
项目金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26251040010000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超声设备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更正“彩超设备(心脏机)”、“彩超设备(全身机2)”、“彩超设备”的最短质保期 | 6年 | 5年 |
| 2 | 更正“十、付款方式(具体资金支付名目以采购人为准)” | 十、付款方式(具体资金支付名目以采购人为准)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汇票或保函等方式)。中标人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服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可相应没收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合同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3、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7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4、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剩余款项。 | 十、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汇票或保函等方式)。中标人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服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可相应没收履约保证金;②履约保证金在服务合同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2、预付款支付比例情况①拟约定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7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如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或无法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的,采购人可将预拨比例降低40%以下)。②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剩余款项。 |
| 3 | 更正“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7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2、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剩余款项。 |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7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预付款保函或者其他担保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如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或无法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的,采购人可将预拨比例降低40%以下)。2、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剩余款项。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疾控中心大楼东南60米(鸽巢路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283186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283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曙东路588号高通大厦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元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82718
质疑联系人:黄益诺
质疑联系方式:156697813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超声设备的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 15: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元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63682718 | ||
| 采购单位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疾控中心大楼东南60米(鸽巢路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632831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阳县鳌江镇曙东路588号高通大厦2号楼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63682718 | ||
推荐信息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杭州第二中学高新学校宿舍及辅房空调、洗衣机采购项目的更正(延期)公告
- 吐鲁番市2026年鄯善县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第二包:科学探究设备(玩教具)的更正公告
- 第八师一四三团职工文化活动(礼堂)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更正公告
- 铁力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核心模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第五师双河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智慧校园建设)第二合同包(数据中台及二级等保)的更正公告
- 繁峙县财政局繁峙县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 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库尔勒市普惠乡普惠村“美丽乡村”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搏达昌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海县干河子三村移动智能粮仓示范推广项目(发展集体经济)(三次)更正公告
- 新疆久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星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技能实训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婴托实训设备)的更正公告
- 塔什库尔干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验收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联系我们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