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026年度)的变更公告
7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5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1)高级的得20%分;(2)其他等级得10%分;(3)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20%分; 2.具有食品类相关(或农业类相关)职称证书:(1)高级(含副高)得40%分;(2)低于副高(不含副高)的得20%分;(3)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40%分; 3.具有农业类或食品类学历:(1)本科(或以上)的得40%分;(2)大专学历的得20%分;(3)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40%分。 注:以上3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承诺内容包括:“本单位与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均已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持有的资格证书,均未违规注册、登记于其他单位。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 2.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5.如涉及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学历证书如为境外颁发的,则须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6.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同时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且状态为正常),否则不得分。 |
7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5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1)高级的或食品安全总监的得20%分;(2)其他等级或食品安全员得10%分;(3)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20%分; 2.具有食品类相关(或农业类相关)职称证书:(1)高级(含副高)得40%分;(2)低于副高(不含副高)的得20%分;(3)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40%分; 3.具有农业类或食品类学历:(1)本科(或以上)的得40%分;(2)大专学历的得20%分;(3)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40%分。 注:以上3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承诺内容包括:“本单位与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均已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持有的资格证书,均未违规注册、登记于其他单位。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本项不得分。 2.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5.如涉及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的依据,学历证书如为境外颁发的,则须提供学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6.由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同时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且状态为正常),否则不得分。 |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026年度) | ||
| 品目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9: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詹卡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4911026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8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62045854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安博创新产业园AIPARK 2栋1610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155585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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