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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数据中心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2025年购买服务项目(JH25-210000-66774(LNZC2025-0460))更正公告(一)

公告信息
辽宁省数据中心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2025年购买服务项目(JH25-210000-66774(LNZC2025-0460))更正公告(一)
撰写单位: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5-11-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66774(LNZC2025-04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2025年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更正(澄清或修改)前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服务需求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1包

★19、服务的要求

1.软件功能模块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软件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供应商须自行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2.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合同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3.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需设置维护工程师,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故障解决;4.国家或省如下发最新建设规范和建设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最新规范和要求对其负责区域进行调整和升级,以达到国家和省对政务外网最新的要求标准,属本次合同服务职责范围内,不再单独计列服务费用。同时因网络接入地址变更等原因需要对网络进行迁移等服务,属本次合同服务职责范围内,不单独计列服务费用;5.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6.系统法律风险,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具备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授权,保障系统所提供的软件及服务本身无法律风险;7.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其相关软件的完整性,保证相关系统软、硬件能够投入正常运行。1.软件功能模块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软件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供应商须自行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2.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合同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3.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承担省政务外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和保密安全的主体责任;中标供应商需设置维护工程师,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故障解决;4.国家或省如下发最新建设规范和建设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最新规范和要求对其负责区域进行调整和升级,以达到国家和省对政务外网最新的要求标准,属本次合同服务职责范围内,不再单独计列服务费用。同时因网络接入地址变更等原因需要对网络进行迁移等服务,属本次合同服务职责范围内,不单独计列服务费用;5.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6.系统法律风险,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具备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授权,保障系统所提供的软件及服务本身无法律风险;7.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其相关软件的完整性,保证相关系统软、硬件能够投入正常运行。8.中标供应商应动态掌握全省政务外网基本情况。
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2包★19、服务的要求1.软件功能模块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软件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供应商须自行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2.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合同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3.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需设置维护工程师,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故障解决;4.国家或省如下发最新建设规范和建设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最新规范和要求对其负责区域进行调整和升级,以达到国家和省对政务外网最新的要求标准,属本次合同服务职责范围内,不再单独计列服务费用。同时因网络接入地址变更等原因需要对网络进行迁移等服务,属本次合同服务职责范围内,不单独计列服务费用;5.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6.系统法律风险,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具备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授权,保障系统所提供的软件及服务本身无法律风险;7.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其相关软件的完整性,保证相关系统软、硬件能够投入正常运行。1.软件功能模块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软件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中标供应商须自行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2.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合同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3.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承担省政务外网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和保密安全的主体责任;中标供应商需设置维护工程师,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故障解决;4.国家或省如下发最新建设规范和建设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最新规范和要求对其负责区域进行调整和升级,以达到国家和省对政务外网最新的要求标准,属本次合同服务职责范围内,不再单独计列服务费用。同时因网络接入地址变更等原因需要对网络进行迁移等服务,属本次合同服务职责范围内,不单独计列服务费用;5.在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6.系统法律风险,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具备软件著作权或软件授权,保障系统所提供的软件及服务本身无法律风险;7.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可行性以及其相关软件的完整性,保证相关系统软、硬件能够投入正常运行。8.中标供应商应动态掌握全省政务外网基本情况。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数据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7号

联系人:高蕾

联系电话:31318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831153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电子政务外网2025年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数据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7日 16: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曦
项目联系电话024-88311531
采购单位辽宁省数据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31857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3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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