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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用装备采购项目(C包)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50016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项目(C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3页“评标信息”中“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更正为:

1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52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100 分,未响应的参数按负偏离扣分。带▲的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8,其他一般参每负偏离一项扣0.55,扣完为止。

如投标供应商对一项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以划分框为准)中的内容存在两处(或以上)负偏离的,在评分时只作一项负偏离计算扣分。

(二)评分依据:

以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为评分依据,投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注明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征集文件参数的,该项技术指标按负偏离处理。

证明材料涉及检测(或检验)报告的,如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检验)报告载明的检测事项超出该机构的检测范围,则该项技术指标按负偏离处理。

特别提醒: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情况、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中标后需逐条核验产品与响应情况是否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原招标文件21页“三、实质性条款”更正如下: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1

防暴头盔:★1、执行标准:GA 294-2012《警用防暴头盔》

2

防暴头盔:★5、帽徽:警用防暴头盔上有帽徽,帽徽的图案、尺寸、颜色应符合GA270的规定,固定位置符合标准附录A的规定,公差为±2mm

3

中盾:8.产品符合GA 422-2019警用防暴盾牌标准。

4

长棍:11、执行标准《GA 1124-2013长警棍》;

5

防弹头盔:★1、 执行标准:符合 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中2级非金属防弹头盔的有关要求;

6

战术背心(防弹、防刺):6、执行标准:符合符合《GA141-2010警用防弹衣》中3级软质防弹衣及《GA68-2024警用防刺服》中A类非金属材质警用防刺服防刺性能的有关要求;

7

警用探照灯:★1、符合GB 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要求。

7

约束毯:★11、执行标准:GA 814-2009《警用约束带》,

8

免费保修期:★1.货物免费保修期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 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

9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主要配送于全市各地铁站)。

10

★关于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深圳市公安局轨道分局。

2.履约验收时间:项目服务期满后组织验收工作。

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组织验收工作。

4.履约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合同验收材料进行核查。

5.履约验收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6.验收标准:中标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全部服务和完整的验收资料,且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可签署履约验收报告。

11

★关于付款: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经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付款申请、付款所需要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100%。

“以上为预计付款方式,合同订立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原招标文件29页“四、技术要求”更正如下:

9

警用探照灯

1耐热耐寒:高温95度、湿度90%环境下连续储存2周,低温-25度环境下连续储存24H,不损坏或变形。

2、外壳材质应ADC12合金材料,具有极高的抗强力碰撞和冲击能力;

3、配置开关控制系统,具备主光源强光、工作光、闪光多档模式调节功能;

4功率:5W*3,产品亮度:1100流明;使用电池: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组,电池额定电压:14.8V,额定容量:2200mAh(额定能量);具有量显示:手柄处四段式电量显示;

5、应支持5V/2A及以上快速充电,并配备Type-C充电接口及USB输出端口,适用于各类小型电子设备供电需求;

6、连续放电时间:强光≥8h,工作光≥16h;

7、外形尺寸≥69×170mm;重量≤1.2kg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轨道分局

地址:深圳市梅林路60号

联系方式:钟警官0755-84449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83881269、8388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佳涛、周盼、黎秋君

项目咨询:0755-83881282/0755-83889036

投标报名:0755-83881111(总机)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51120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爆炸物处置设备

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8:2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7日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升宏
项目联系电话18826103947
采购单位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梅林路号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5-84464132
代理机构名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92665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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