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正版化软件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正版化软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采购人来函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采购人来函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预算品目:基础软件。
二、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 邮编:******。
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
名称:***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茜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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