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GL**G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管理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更正为:王小姐。
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表三详细评审表”中“商务部分项目经理资质(*分)注:(*)和服务团队(**分)注:(*)”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招标文件位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 项目经理资质(*分)注:(*) | 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粤省事”的证书查询截图; | 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 | 服务团队(**分)注:(*) | 注:(*)烹调师、公共营养师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zscx.osta.org.***)查询截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粤省事”的证书查询截图; | 注:(*)烹调师、公共营养师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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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号****室(部位:内自编**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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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客服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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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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