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网 - 致力为大家分类汇总招标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更正公告 > 2025年泾县榔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2025年泾县榔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招标信息中***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请先【登录】或【注册】升级会员后查看

****年泾县榔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CG-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泾县榔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供应商“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中标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丽都路*号*、*幢***号

成交金额:*.**%(费率)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费率)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榔桥镇榔黄路*号、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榔桥镇榔黄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吴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联系我们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Copyright @ 2023 - 2025 Zhaobiaoc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招标信息网 豫ICP备20230129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