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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凤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82-00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增加格式19《一致性承诺函》给定格式;2、评分细则更正为所有包组均适用;3、特别说明,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中由建设部颁发的公路、水利水电、农林工程专业监理资质现已作废,而由水利部门颁发的对应资质,在有效期内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可作为有效的资质凭证。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1日16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联系方式:0415-8147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联系方式:0415-229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文俊
电话:0415-2299899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凤城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7:3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文俊
项目联系电话0415-2299899
采购单位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814790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26-2-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229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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