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病人***监护系统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病人***监护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三、招标技术要求” 品目一 重症监护仪 ▲*.* 基本参数模块可从监护仪拔出后作为一个独立的监护仪支持病人转运,也可插入监护仪插槽作为主机模块使用,具有独立操作显示屏,屏幕尺寸≥*英寸。 △*.* 基本参数模块可从监护仪拔出后作为一个独立的监护仪支持病人转运,也可插入监护仪任意插槽作为主机模块使用,具有独立操作显示屏,屏幕尺寸≥*英寸。(提供实物图片证明转运模块可插入监护仪任意插槽)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三、招标技术要求” 品目一 重症监护仪 ▲*.**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标名指人体具体部位)。(提供说明书或设备界面证明可更改体温通道标名) ▲*.**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标名指人体具体部位)。(提供说明书或设备界面证明标名指人体具体部位)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五、评标细则 *)商务技术分 一技术 * 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带“△”标记的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分,每一条非“△”标记的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分,扣完为止。(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分值**分) * 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带“△”标记的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分,每一条非“△”标记的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分,扣完为止。(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分值**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号*号楼*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悦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苑洪春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