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图书馆新馆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原招标文件—评分项技术部分3.技术保障措施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与“分项报价表”中“制造商名称”一致)具备以下设备:1、生产设备:(1)智慧工业机器人系统;(2)充包机;(3)正负压异形覆膜压机;(4)木工高频热压机;(5)实木烘干设备;(6)离线催化燃烧设备;具有上述任意4项的得10分,具有上述任意5项的得20分,具有上述全部设备的得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质量控制设备:(1)办公椅往复冲击试验机;(2)电脑式扶手/靠背强度试验机;(3)电脑室五爪静压试验机;(4)综合力学试验机;(5)立方甲醛气候箱;(6)紫外线耐候试验机。具有上述任意4项的得10分,具有上述任意5项的得20分,具有上述全部设备的得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需提供设备的实物照片;2.自有设备:需同时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关键页及购买发票扫描件(发票抬头名称必须是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名称);如设备为租赁设备,需同时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关键页、租赁合同期间任意时间段的租金支付发票和对公银行转账单扫描件及出租方购买设备的发票扫描件;3. 若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设备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名称不一致,且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设备,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为同种设备的说明和证明该设备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备的说明,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若名称不完全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不得分。注:设备发票或合同的公司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名称一致(如前后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名称有变更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个设备的发票不可重复计分。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招标文件—评分项技术部分3.技术保障措施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与“分项报价表”中“制造商名称”一致)具备以下设备:1、生产设备:(1)智慧工业机器人系统;(2)充包机;(3)正负压异形覆膜压机;(4)木工高频热压机;(5)实木烘干设备;(6)离线催化燃烧设备;具有上述任意4项的得20分,具有上述任意5项的得40分,具有上述全部设备的得10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需提供设备的实物照片;2.自有设备:需同时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关键页及购买发票扫描件(发票抬头名称必须是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名称);如设备为租赁设备,需同时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关键页、租赁合同期间任意时间段的租金支付发票和对公银行转账单扫描件及出租方购买设备的发票扫描件;3. 若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提供的设备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名称不一致,且能够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设备,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为同种设备的说明和证明该设备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备的说明,由评审委员会判定是否符合。若名称不完全一致又未提供说明的,不得分。注:设备发票或合同的公司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名称一致(如前后投标人或所投任意产品制造商名称有变更的,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个设备的发票不可重复计分。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 | 原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三章 七、样品要求--规格要求--序号2阅览灯 1.规格:1400(±2mm)*350(±2mm)*90(±10mm)2.灯屏由底座、底座端头、屏风槽、灯杆、灯槽、灯槽接头和屏风组成。3.底座:①采用铝合金制成,厚度≥1.2mm,整体采用七面六折一体成型工艺,成型尺寸43*28mm,允许尺寸误差±2mm。长500mm,允许尺寸误差±2mm。②底部中间设置一条通长加强筋并设置有8*2mm预留槽口,底部左右各设置一个台阶,尺寸为7*4mm;③底座左右两侧为上大下小倾斜1°设计,顶部各设置2.5*3mm凹槽固定连接屏风槽使用(需单独提供一根500mm长底座以供评审)。4.底座端头:①采用铝合金制成,扇形圆弧一体成型工艺;②底座端头主体为圆弧设计,内部空心结构,上表面开尺寸31*21mm椭圆形通孔,允许尺寸公差±0.5mm,底部设置有3mm(±0.5mm)台阶,支撑灯杆连接。5.屏风槽:①采用铝合金制成,整体采用5面4折一体成型工艺,成型尺寸44*26.4mm,允许尺寸公差±0.5mm;②屏风槽顶部两长边采用斜边处理,斜边尺寸1*1mm(±0.1mm),设置朝内向的挂钩。6.灯杆:①采用椭圆型钢管,尺寸30*20mm,整体采用弯管加焊接工艺,允许尺寸公差±1mm;②灯杆顶部弯管半径R55,表面无变形,底部设置有M16空心螺纹柱。7.灯槽:①采用铝合金制成,整体造型呈扁椭圆型,采用挤压一体成型工艺,成型尺寸90*20mm,允许尺寸公差±0.5mm。②灯槽设有2个通长槽口,槽口入口处设有2个通长凸起;8.灯槽接头:①采用铝合金制成,一体压铸成漏斗型,成型尺寸77*90*20mm,允许尺寸公差±0.5mm。 | 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三章 七、样品要求--规格要求--序号2阅览灯 1.规格:1400(±2mm)*350(±2mm)*90(±10mm)2.灯屏由底座、底座端头、屏风槽、灯杆、灯槽、灯槽接头和屏风组成。3.底座:①采用铝合金制成,厚度≥1.2mm,整体采用七面六折一体成型工艺,成型尺寸43*28mm,允许尺寸误差±2mm。②底部中间设置一条通长加强筋并设置有8*2mm预留槽口,底部左右各设置一个台阶,尺寸为7*4mm;③底座左右两侧为上大下小倾斜1°设计,顶部各设置2.5*3mm凹槽固定连接屏风槽使用(需单独提供一根500mm长底座以供评审)。4.底座端头:①采用铝合金制成,扇形圆弧一体成型工艺;②底座端头主体为圆弧设计,内部空心结构,上表面开尺寸31*21mm椭圆形通孔,允许尺寸公差±0.5mm,底部设置有3mm(±0.5mm)台阶,支撑灯杆连接。5.屏风槽:①采用铝合金制成,整体采用5面4折一体成型工艺,成型尺寸44*26.4mm,允许尺寸公差±0.5mm;②屏风槽顶部两长边采用斜边处理,斜边尺寸1*1mm(±0.1mm),设置朝内向的挂钩。6.灯杆:①采用椭圆型钢管,尺寸30*20mm,整体采用弯管加焊接工艺,允许尺寸公差±1mm;②灯杆顶部弯管半径R55,表面无变形,底部设置有M16空心螺纹柱。7.灯槽:①采用铝合金制成,整体造型呈扁椭圆型,采用挤压一体成型工艺,成型尺寸90*20mm,允许尺寸公差±0.5mm。②灯槽设有2个通长槽口,槽口入口处设有2个通长凸起;8.灯槽接头:①采用铝合金制成,一体压铸成漏斗型,成型尺寸77*90*20mm,允许尺寸公差±0.5mm。 |
3 | 原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三章 四、技术要求--招标技术要求--序号23电动升降桌 3、▲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GB/T 15102-2017、GB/T 35601-2024、QB/T 4371-2012、等检测依据和/或判定依据,要求(1)外观质量:污斑、表面划痕、表面压痕、透底、纸板错位、表面孔隙、颜色不匹配、光泽不均、鼓泡、鼓包、纸张撕裂、局部缺纸、崩边均检测合格。(2)厚度偏差≤0.1mm;垂直度偏差≤1mm/m;边缘直度偏差≤0.7mm/m;平整度≤0.6%(3)静曲强度≥24MPa;弹性模量≥3220MPa;内结合强度≥0.5MPa;表面胶合强度≥0.81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2.2%;含水率:7±1%;密度:0.7±0.1g/cm³;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耐划痕均检测合格;表面耐磨:磨耗值≤28;表面耐香烟灼烧、表面耐干热、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龟裂、表面耐水蒸气均≥5级;耐光色牢度≥灰度卡4级;(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7d):苯≤1㎍/m³,甲苯≤5㎍/m³,二甲苯≤10㎍/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2㎍/m³,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含量未检出(5)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含量未检出(6)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抑菌率均≥99%;(7)湿热试验无损坏;(8)防腐性能:0级。【需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具体要求:①投标人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日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备查。②送检单位(委托单位)需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③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査询记录截图,因该平台升级等原因导致无法查询的,则需提供通过检测机构官网、邮箱等可靠途径查询所提交检测报告具体内容的真实性的证明材料或者检测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报告真实有效。④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 | 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三章 四、技术要求--招标技术要求--序号23电动升降桌 3、▲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符合GB/T 15102-2017、GB/T 35601-2024、QB/T 4371-2012、等检测依据和/或判定依据,要求(1)外观质量:污斑、表面划痕、表面压痕、透底、纸板错位、表面孔隙、颜色不匹配、光泽不均、鼓泡、鼓包、纸张撕裂、局部缺纸、崩边均检测合格。(2)厚度偏差≤0.1mm;垂直度偏差≤1mm/m;边缘直度偏差≤0.7mm/m;平整度≤0.6%(3)静曲强度≥24MPa;弹性模量≥3220MPa;内结合强度≥0.5MPa;表面胶合强度≥0.81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2.2%;含水率:7±1%;密度:0.7±0.1g/cm³;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耐划痕均检测合格;表面耐磨:磨耗值≤28;表面耐香烟灼烧、表面耐干热、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龟裂、表面耐水蒸气均≥5级;耐光色牢度≥灰度卡4级;(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7d):苯≤1㎍/m³,甲苯≤5㎍/m³,二甲苯≤10㎍/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2㎍/m³,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含量未检出(5)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抑菌率均≥99%;(6)湿热试验无损坏;(7)防腐性能:0级。【需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具体要求:①投标人需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日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备查。②送检单位(委托单位)需是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③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査询记录截图,因该平台升级等原因导致无法查询的,则需提供通过检测机构官网、邮箱等可靠途径查询所提交检测报告具体内容的真实性的证明材料或者检测机构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该报告真实有效。④对应参数(检验检测项)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进行标注。】 |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罗湖区图书馆新馆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 | ||
| 品目 | 其他家具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区图书馆 | ||
| 行政区域 | 罗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6日 13: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0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焦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3409701 |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罗湖区图书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101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274251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5、8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5-822018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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