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DZB2025-36(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二、澄清内容原文件内容:响应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的格式自行编写)澄清为:响应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2.9 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合计金额(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保险费率暂定为3‰;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保险费率暂定为3‰,事故次数不限。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一个单独的支付细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填写总额价,中标后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除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2.10 根据规定,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取。发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支付,对于承包人不按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仍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核减。2.11 承包人应保障施工安全和既有线路行车安全,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12 承包人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投入的机械设备必须满足邯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因环境整治需要、关停等因素增加的费用一并在清单报价中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如因处理不善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驻地建设、安全生产费等相关费用进行一定金额的核减。3.计日工说明: / 4.其他说明 :无原开标日期:2025年11月4日14:00变更为:2025年11月6日14:00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地 址:邯郸市永年区
联系方式:0310-6835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邯郸市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明山大街惠泽园一期门市19号
联系方式:0310-6689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瑞娟
电 话:0310-6689866
五、附件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永年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15:4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瑞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0-6689866 | ||
| 采购单位 | 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邯郸市永年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0-683556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邯郸市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明山大街惠泽园一期门市1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0-66898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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