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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救灾资金秋作物一喷多促和抗旱救灾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1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救灾资金秋作物一喷多促和抗旱救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0月3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0日 - 2025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磋商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2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有效齐全的“三证”(所投药剂产品登记证、所投药剂产品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齐全的“三证”(所投药剂产品登记证、所投药剂产品标准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变更为
磋商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更正日期:2025年10月31日11时0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内容详见答疑文件。2、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4、本次更正公告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10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11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救灾资金秋作物一喷多促和抗旱救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1:1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9-63333611
采购单位洛阳市偃师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10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9-67711669
代理机构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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