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融媒体中心关于榕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村超产业+”双向赋能乡村振兴项目(A包)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榕[****]***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榕江县****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村超产业+”双向赋能乡村振兴项目(A包)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 ,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 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第十二条规定。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 ,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 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第十二条规定。 *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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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榕江县老城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凯里市水木花园**栋四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黎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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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