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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第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科教文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6-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13-000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落实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1.本项目资格审查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更正为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 2.本项目资格审查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更正为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书面承诺。其他内容未变,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2日15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辉山学校
地址:沈北新区聚农路23-4号
联系方式:024-88041019-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科教文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盛京绿谷科创园A8-4,B208室
联系方式:024-31989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31989123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辉山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辉山学校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5: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89123
采购单位沈阳市辉山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沈北新区聚农路2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8041019-801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科教文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盛京绿谷科创园A8-4,B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8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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