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图书馆新馆整体搬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G****-FW****-ZF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馆整体搬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招标公告中的项目概况 ***新馆整体搬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潜在供应商)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新馆整体搬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潜在供应商)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点** 分 ****年**月*日* 点** 分 * 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合同预付款。(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因素,投标人须提供预付款保函。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是大型企业的或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此条款)(二)第一期搬迁服务完成,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三)整体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中标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一)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合同预付款。(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诚信等因素,投标人须提供预付款保函。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是大型企业的或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此条款)(二)第一期搬迁服务完成,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三)整体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中标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金华市永康街***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傅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先生、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政府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