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展示区建设(GXZC2025-C3-002967-GLZB)的更正公告(一)
公告分类: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编号:
GXZC2025-C3-002967-GLZB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7日
项目金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C3-002967-GL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展示区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5页、26页 | 14.4履约保证金1.成交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项目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办理。否则,不予签订合同。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履约保证金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负。 | 14.4履约保证金1.成交人须于签订合同前按本项目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办理。否则,不予签订合同。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经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后无息退还。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人自负。 |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134页 |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3.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2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4.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28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6.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深化设计方案或者布展图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3.项目完工投入试运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4.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5.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
| 3 | 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177页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需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经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后无息退还。 |
| 4 | 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185页 | 12.4.1付款周期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98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8%。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2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③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 12.4.1付款周期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2.深化设计方案或者布展图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3.项目完工投入试运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4.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5.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
| 5 | 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187页 |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12.4.2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8%;12.4.3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2.4.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12.4.5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12.4.2深化设计方案或者布展图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50%;12.4.3项目完工投入试运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12.4.4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12.4.5待成交人履行完毕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办理,均由成交人提出书面请款申请,获得采购人书面确认、审批后支付相应费用。所有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成交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方均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地 址:南宁市古城路21-7号
联系方式:0771-2707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联系方式:0771-491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隆丽艺、覃荟茯
电 话:0771-4915558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展示区建设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20: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隆丽艺、覃荟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4915558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古城路2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27072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4915558 | ||
推荐信息
- 省淮河局2026年省级防汛物资管理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博州边境管理支队博乐大队公寓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五五”智慧水利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的更正公告
- 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项目的更正公告
-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办公耗材及配件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 喀什徕宁国际机场改扩建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喀什机场可研-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更正公告
- 汉川市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第二次(03包)更正公告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哈密市直教育系统2026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哈密市第六小学消防改造及消防物联网建设项目,哈密市外国语学校消防物联网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哈密市第十四中学消防改造及消防物联网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校区2号科创楼9-10楼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联系我们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