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惠州代表团服装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301-2026-019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惠州代表团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公开招标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底前完成200套供货;其他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采购计划供货,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尺码后6天内完成供货;2026年9月底前全部供货完毕。”更正为:“2026年6月底前完成200套供货;其他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采购计划分多个批次供货,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尺码后6天内完成供货;2026年9月底前全部供货完毕。”
(2)原公开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2026年6月底前完成200套供货;其他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采购计划供货,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尺码后6天内完成供货;2026年9月底前全部供货完毕。”更正为:“★2026年6月底前完成200套供货;其他需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采购计划分多个批次供货,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尺码后6天内完成供货;2026年9月底前全部供货完毕。”
(3)原公开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 其他“5.异常低价审查,①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②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更正为:“5.异常低价审查,①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②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4)原公开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的“翻领短袖衫:▲1.面料成分:锦纶(或聚酯纤维80%)、氨纶20%,成分含量允差±9%。”更正为:“翻领短袖衫:▲1.面料成分:锦纶(或聚酯纤维)80%、氨纶20%,成分含量允差±9%。”
(5)原公开招标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的“印字工艺要求:“惠州”二字需用PU环保材质烫印、胶印印刷或者刺绣。”更正为:“印字工艺要求:“惠州”二字需用PU环保材质烫印、胶印印刷或者刺绣。(运动鞋、运动袜除外)”
(6)原公开招标文件的第五章合同文本四、交货地点、时间及交货要求“2.交货时间:2026年6月底前完成200套供货;其他需根据甲方的实际采购计划供货,甲方提供货物的尺码后6天内完成供货;2026年9月底前全部供货完毕。”更正为:“2.交货时间:2026年6月底前完成200套供货;其他需根据甲方的实际采购计划分多个批次供货,甲方提供货物的尺码后6天内完成供货;2026年9月底前全部供货完毕。”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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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
联系方式:0752-2850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联系方式:0752-227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文波
电话:0752-2276193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惠州代表团服装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9日 16: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范文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2276193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江北三新新围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28503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227619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东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惠州代表团服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60901).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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