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J-ZG-20261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10 09:00:00,更正为:2026-06-23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10 09:00:00,更正为:2026-06-23 09:15:00。
(一)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 采购包1(石牌校区、五山校区消防维保服务)”
原:
响应时间(4.0分) | 非驻场时段远程报修通知后,根据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时间进行评审:响应时间在1(含)小时内得3分; 响应时间在1(不含)小时-2(含)小时内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非驻场时段远程报修通知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时间的承诺书,无不得分。 |
更正为:
响应时间(4.0分) | 非驻场时段远程报修通知后,根据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时间进行评审:响应时间在1(含)小时内得4分;响应时间在1(不含)小时-2(含)小时内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提供非驻场时段远程报修通知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时间的承诺书,无不得分。 |
(二)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 采购包2(知识城校区消防维保服务)”
原:
响应时间(4.0分) | 非驻场时段远程报修通知后,根据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时间进行评审:响应时间在1(含)小时内得3分; 响应时间在1(不含)小时-2(含)小时内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非驻场时段远程报修通知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时间的承诺书,无不得分。 |
团队人员资质(13.0分) |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 1.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经验3年或以上的得4分。 2.具有机电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 3.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的,则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函,证明函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作经验年限、项目名称以及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等,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扫描件等相关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拟派团队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 从事消防维保或者消防工程项目工作经验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的,每满足一名得1分,本项最高分得7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①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须体现人员名称(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人员名称的,则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函,证明函需体现人员名称、工作经验年限、项目名称以及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等,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在投标人处的任职证明文件(如项目响应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作为证明材料。③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更正为:
响应时间(4.0分) | 非驻场时段远程报修通知后,根据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时间进行评审:响应时间在1(含)小时内得4分;响应时间在1(不含)小时-2(含)小时内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提供非驻场时段远程报修通知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检修时间的承诺书,无不得分。 |
团队人员资质(13.0分) | (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 1.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经验3年或以上的得2分。2.具有机电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 3.本小项最高得6分。 注:①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的,则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函,证明函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作经验年限、项目名称以及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等,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或由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扫描件等相关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拟派团队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 从事消防维保或者消防工程项目工作经验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的,每满足一名得1分,本项最高分得7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①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须体现人员名称(若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人员名称的,则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函,证明函需体现人员名称、工作经验年限、项目名称以及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等,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在投标人处的任职证明文件(如项目响应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作为证明材料。③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原:2026年06月10日 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更正为:2026年06月23日09时15分00秒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号
联系方式:020-38630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8738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20-87385151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8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5日 18: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6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385151 | ||
| 采购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386306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385151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6-2028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6060502).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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