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自治区下达食品抽检任务及市本级抽检任务(第一批)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6-G3-990185-GXJ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自治区下达食品抽检任务及市本级抽检任务(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不允许转包/分包☑允许转包/分包转包/分包内容:分标1、2、3、4、5、6、7、8、9、10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部分的检验项目。转包/分包金额或者比例:分标1、2、3、4、5、6、7、8、9、10、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部分的检验项目。分标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部分检验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以上检验项目分包给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单位实施检验,以保障项目按时顺利完成。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中标人分包给不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检验以及分包单位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检验而产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及后果全部由中标人及其分包单位承担。 □不允许转包/分包☑允许转包/分包转包/分包内容:分标1、2、3、4、5、6、7、8、9、10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部分的检验项目。转包/分包金额或者比例:分标1、2、3、4、5、6、7、8、9、10、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部分的检验项目。分标中“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部分检验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以上检验项目分包给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单位实施检验,以保障项目按时顺利完成。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中标人分包给不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分包单位进行检验以及分包单位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检验而产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及后果全部由中标人及其分包单位承担。 2 第四章评分标准2.2 技术 抽样取证能力(满分9分)一档(3分): 配备有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50L(1-2台,温控范围覆盖0℃-8℃)、视频记录仪(至少2台,抽样过程视频记录仪能至少满足24小时的录像存储,单次使用续航8小时或以上)。二档(6分): 配备有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50L(3-4台,温控范围覆盖0℃-8℃)、视频记录仪(3台,抽样过程视频记录仪能至少满足24小时的录像存储,单次使用续航8小时或以上)。三档(9分): 配备有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50L(5台及以上,温控范围覆盖0℃-8℃)、视频记录仪(4台及以上,抽样过程视频记录仪能至少满足24小时的录像存储,单次使用续航8小时或以上),且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配备实时温度记录与传输装置。注:上述设施设备应提供视频记录仪、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的发票或租用合同或是有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冷库容积和图片及冷库建造/租赁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分。 抽样取证能力(满分9分)一档(3分): 配备有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50L(1-2台,温控范围覆盖0℃-8℃)、视频记录仪(至少2台,抽样过程视频记录仪能至少满足24小时的录像存储,单次使用续航8小时或以上)。二档(6分): 配备有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50L(3-4台,温控范围覆盖0℃-8℃)、视频记录仪(3台,抽样过程视频记录仪能至少满足24小时的录像存储,单次使用续航8小时或以上)。三档(9分): 配备有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50L(5台及以上,温控范围覆盖0℃-8℃)、视频记录仪(4台及以上,抽样过程视频记录仪能至少满足24小时的录像存储,单次使用续航8小时或以上),且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配备实时温度记录与传输装置。注:上述设施设备应提供视频记录仪、车载冰箱或样品冷藏箱的发票或租用合同或是有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分。 3 第四章评分标准3.5商务资信 检验机构考核情况(满分4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能力验证结果通知/报告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参加国家认监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或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的食品类相关项目实验室能力验证(包括重金属、微生物、毒素、农兽药、添加剂/非添加剂、品质/营养成分等六个领域),且结果为"满意或合格"的,按以下标准计分:一档(2分):覆盖其中不少于3个类别,且结果均为"满意或合格"的;二档(3分):覆盖其中不少于4个类别,且结果均为"满意或合格"的;三档(4分):覆盖其中不少于5个类别,且结果均为"满意或合格"的;四档(5分):覆盖其中不少于6个类别,且结果均为"满意或合格"的。注: ①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材料(含参加类别、项目名称、结果评价)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不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者相应类别不计入覆盖范围;②同一类别多次参加的,按该类别计为覆盖1个类别,不重复计算。 检验机构考核情况(满分4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能力验证结果通知/报告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参加国家认监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或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的食品类相关项目实验室能力验证(包括重金属、微生物、毒素、农兽药、添加剂/非添加剂、品质/营养成分等六个领域),且结果为"满意或合格"的,按以下标准计分:一档(1分):覆盖其中不少于3个类别,且结果均为"满意或合格"的;二档(2分):覆盖其中不少于4个类别,且结果均为"满意或合格"的;三档(3分):覆盖其中不少于5个类别,且结果均为"满意或合格"的;四档(4分):覆盖其中不少于6个类别,且结果均为"满意或合格"的。注: ①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材料(含参加类别、项目名称、结果评价)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不提供或证明材料不齐全者相应类别不计入覆盖范围;②同一类别多次参加的,按该类别计为覆盖1个类别,不重复计算。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09时30分 2026年06月10日 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https://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65号
联系方式:0771-5631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403号
联系方式:0771-2822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艳
电 话:0771-2822199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自治区下达食品抽检任务及市本级抽检任务(第一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11:5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22199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金湖路6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563138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40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282219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