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路灯管理处2026LED光源类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分类: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眉山市
项目编号:
N5114012026000090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1日
项目金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6000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LED光源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一、将采购文件2.6.6.履约验收方案中的第八项“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和第十二项“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更正为:无。二、将采购文件2.6.6.履约验收方案中的第九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更正为:1、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采购人、投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投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4、投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投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三、将采购文件2.6.6.履约验收方案中的第十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更正为:1、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款、人工费、材料费、拆除、运杂费、安装费、安装调试、使用培训、保险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 任何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合同价不作调整,采购人除合同价格以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因自身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四、将采购文件2.6.6.履约验收方案中的第十一项“履约验收标准”更正为:采购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要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履约验收。五、将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中的“LED模组平板灯1”第▲13项更正为:灯具按《色漆和清漆 涂层的人工气候老化曝露曝露于荧光紫外线和水》GB/T 23987.3-2025,暴露方法B,试验后涂层无明显褪色,涂层附着力依据《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GB/T 9286-2021,试验结果≥1级(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检测报告)六、将采购文件3.3.2.商务要求中第3项“交货地点”更正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辖区内)七、将采购文件3.3.2.商务要求中第5项“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更正为:本项目由采购人在中标人提出验收之日起3日内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程序为一次性验收。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投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投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4、投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投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二)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进行验收;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款、人工费、材料费、拆除、运杂费、安装费、安装调试、使用培训、保险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 任何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合同价不作调整,采购人除合同价格以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因自身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29 09:30:00,更正为:2026-06-05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5-29 09:30:00,更正为:2026-06-05 09:30:00。
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珠市东街89号
联系方式:13990344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1单元903号
联系方式:18980372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980372682
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1日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LED光源类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 ||
| 行政区域 | 眉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1日 17: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80372682 | ||
| 采购单位 | 眉山市路灯管理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珠市东街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034464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1单元90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803726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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