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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抚顺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5-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21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 5 人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8日15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投标人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响应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6、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为线上。(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58289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二中教师公寓9号楼西侧
联系方式:024-5749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民
电话:024-57496808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大气复合污染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民
项目联系电话024-57496808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828968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二中教师公寓9号楼西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749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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