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内部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26-009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内部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2 10:00:00,更正为:2026-06-03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02 10:00:00,更正为:2026-06-03 10:00:00。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包1(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内部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综合楼、武警营房、监区设施;附表二:综合楼、武警营房、监区家具;附表三:综合楼、武警营房、监区厨卫用具;附表四:综合楼、武警营房、监区装具;附表五:武警营房、看守所、监区标志牌;附表六:综合楼、武警营房建筑建材;附表七:综合楼、武警营房、监区热水、直饮水;“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清单”采购清单以本公告新上传的为准。
原招标文件3.详细评审
采购包1(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内部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0.0分 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技术部分 |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响应情况(28.0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附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得28分;带▲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每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注:带“▲”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条款,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作为负偏离进行扣分。 |
供货方案(8.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供货要求”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备货、原材料质量及环保控制措施、运输计划等)进行评审: 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 2、方案基本合理,内容较详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8.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安装、调试”要求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 2、方案基本合理,内容较详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
售后服务方案(8.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售后服务”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 2、方案基本合理,内容较详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 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
技术培训方案(8.0分) |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员安排、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1.技术培训方案详细、全面,且可行性强的,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8分; 2.技术培训方案较详细、较全面,且可行性较强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3.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内容详细,可行性基本可行,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4.技术培训方案不详细、不全面,且可行性较差的,部分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5.没有提供方案或其他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类似项目业绩(10.0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10.0分 技术部分60.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技术部分 | 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响应情况(13.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附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带▲技术参数,每满足一项的得0.1分,最高得13分。注:带“▲”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条款,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的,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供货方案(14.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供货要求”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备货、原材料质量及环保控制措施、运输计划等)进行评审: 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14分;2、方案基本合理,内容较详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
安装、调试方案(13.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安装、调试”要求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13分;2、方案基本合理,内容较详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
售后服务方案(10.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售后服务”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完全满足且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2、方案基本合理,内容较详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3、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不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
技术培训方案(10.0分) |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员安排、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1.技术培训方案详细、全面,且可行性强的,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0分;2.技术培训方案较详细、较全面,且可行性较强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3.技术培训方案部分内容详细,可行性基本可行,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4.技术培训方案不详细、不全面,且可行性较差的,部分内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5.没有提供方案或其他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类似项目业绩(10.0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原招标文件
采购包1(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内部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包2(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内部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医疗配套))其他商务需求:新增11.其他要求,★采购人有权在中标人拟供应的本项目货物范围内,随机抽取不少于 1 套样品进行第三方或采购人指定机构的质量检测,送检样品成本及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检测内容、技术指标均严格参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所载明的全部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执行。若抽检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约定追究中标人相应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自行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4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4证书。)
3.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6606622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联系方式:0660-6389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0660-6389048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8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内部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海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8日 20:0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叶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6389048 |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066224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0-638904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附件:采购清单.xlsx | ||
| 附件2 | 海丰县看守所迁建工程内部配套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2026051801).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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