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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6-2027年信息化运维项目 [CZ2026-0534]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6-05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6-2027年信息化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本项目项目经理资质情况(4.0)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得1分;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1分;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的专业中级或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每个1,最高得2分; 以上最高得4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人员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并提供截图);③资质证书扫描件;④上述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人所得税税单或劳动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情况(3.0)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审:1.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得1分;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得2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人员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并提供截图);③资质证书扫描件;④上述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税单或劳动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运维团队(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资质情况(8.0)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技术服务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情况进行评审:1.具有计算机、电子信息、电气自动化、无线电、通信工程等信息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2.具有2年及以上信息化运维工作经验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具有通信、机电、电气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4.具有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①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②上述证书扫描件;③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既往劳动合同或既往同类项目工作经历证明(如带有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合同、工作评价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④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任职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现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本项目项目经理资质情况(4.0)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得1分;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1分;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的专业中级或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每个1,最高得2分; 以上最高得4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人员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并提供截图);③资质证书扫描件;④上述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人所得税税单或劳动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情况(3.0)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审:1.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得1分;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证书,得2分; 注:须同时提供:①人员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并提供截图);③资质证书扫描件;④上述人员在投标人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加盖所在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一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税单或劳动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运维团队(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资质情况(8.0)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技术服务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情况进行评审:1.具有计算机、电子信息、电气自动化、无线电、通信工程等信息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2.具有2年及以上信息化运维工作经验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具有通信、机电、电气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4.具有高级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①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扫描件②上述证书扫描件;③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既往劳动合同或既往同类项目工作经历证明(如带有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合同、工作评价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④以上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任职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

联系方式:38612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联系方式:28866432、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青(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28866432、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1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6-2027年信息化运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5:0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9日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青(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项目联系电话28866432、28866163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38612415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8866432、28866163
附件: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6-2027年信息化运维项目招标文件(2026051101).zip
附件2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附件3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附件4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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