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茶山校区学生宿舍家具更新(含旧家具拆除清运)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000263030070000254-WMU-2026ZB9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茶山校区学生宿舍家具更新(含旧家具拆除清运)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5%的,未在报价文件中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未在报价文件中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5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在评审现场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小组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5.5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在评审现场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小组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白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870750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计盈、陈素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77722、15372888780
质疑联系人:王纪凤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茶山校区学生宿舍家具更新(含旧家具拆除清运)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医科大学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6日 14:2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0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计盈、陈素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86077722、15372888780 | ||
| 采购单位 | 温州医科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888707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86077722、1537288878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