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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招标采购-2026-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4月24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5日 - 2026年05月17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质保期:一年(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达到开工条件预付10%合同款,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自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再支付合同款的40%,自验收合格日起二年再支付合同款的10%。(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八条: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 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免费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或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更换,不再收取任何费用。3.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3、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变更为
(1)质保期:三年(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长者为准)。(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相关信息化系统需与省公安厅系统实现对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达到开工条件预付10%合同款,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30%,自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再支付合同款的30%,自验收合格日起二年再支付合同款的30%。(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八条: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 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2)提供驻场运维服务1年。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质保期: 3 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免费维修,或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更换,不再收取任何费用。3.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人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3、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变更的,随本次变更。
5、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8日15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公安局
地址:通许县上海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方式:0371-24966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4991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371-24995996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通许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5:38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4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24995996
采购单位通许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通许县上海路与咸平大道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2496616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开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9楼9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24991996
附件:
附件1通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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