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应用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CDL2026-ZC-CS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应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29 09:30:00,更正为:2026-05-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4-29 09:30:00,更正为:2026-05-13 09:30:00。
(1)第二章采购需求
附表一:湛江市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应用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机组至少包含6名持有AOPA证书(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的无人机技术作业飞手,其中至少1名飞手同时具有垂直起降飞机、超视距—垂直起降飞机两类执照,至少5名飞手具有超视距—多旋翼类执照;3台多用途乘用作业车辆;4台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3台、固定翼无人机1台);货车定位服务等人员和设备。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飞手的AOPA证书证件扫描件或官方查询页面的截图、作业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无人机的购置发票扫描件、货车定位服务系统的功能截图等材料作为响应证明,未提供或提供的数量不满足的,飞手的执照种类不相符的,作废标处理。
5、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驻的无人机操作员(飞手)应持有AOPA证件(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至少1名飞手同时具有垂直起降飞机、超视距—垂直起降飞机两类执照,至少5名飞手具有超视距—多旋翼类执照,须提供AOPA证件(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
更正为:
★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机组应至少包含6名应持有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无人机技术作业飞手,需提供至少1名飞手同时具有垂直起降飞机、超视距—垂直起降飞机两类执照,至少5名飞手具有超视距—多旋翼类执照;3台多用途乘用作业车辆;4台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3台、固定翼无人机1台);货车定位服务等人员和设备。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执照电子证书及详情页、作业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无人机的购置发票扫描件、货车定位服务系统的功能截图等材料作为响应证明,未提供或提供的数量不满足的,飞手的执照种类不相符的,作废标处理。
5、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驻的无人机操作员(飞手)应持有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至少1名飞手同时具有垂直起降飞机、超视距—垂直起降飞机两类执照,至少5名飞手具有超视距—多旋翼类执照,提供执照电子证书及详情页作为佐证材料。
招标文件若涉及相应内容的作对应修改。
(2)第五章合同文本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机组至少包含6名持有AOPA证书(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的无人机技术作业飞手
更正为:
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机组应至少包含6名持有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无人机技术作业飞手
招标文件若涉及相应内容的作对应修改。
(3)第四章评审5.详细评审 拟派服务人员(飞手)
除去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5、人员要求”条款要求的6名飞手外,供应商额外增加飞手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1、每增加一名同时具备垂直起降飞机、超视距—垂直起降飞机等两类权利的服务人员(飞手)得2分,最高得6分。
2、每增加一名同时具备旋翼机—多旋翼、超视距—多旋翼等两类权利的服务人员(飞手)得1分,最高得6分。
注:①飞手的证件提供截图(执照官方查询页面或电子证书原件的直接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②上述人员1人有多项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一项得分,不重复得分;③飞手须提供在供应商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要求为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除去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5、人员要求”条款要求的6名飞手外,供应商额外增加飞手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审:
1、每增加一名同时具备垂直起降飞机、超视距—垂直起降飞机等两类权利的服务人员(飞手)得2分,最高得6分。
2、每增加一名同时具备旋翼机—多旋翼、超视距—多旋翼等两类权利的服务人员(飞手)得1分,最高得6分。
注:①飞手的证件提供执照电子证书及详情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②上述人员1人有多项证书的按最高得分计算一项得分,不重复得分; ③飞手须提供在供应商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要求为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招标文件若涉及相应内容的作对应修改。
(4)开标时间延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延期至: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湛江市公安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9号
联系方式:13828259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湛江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59-8201006、0759-8201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劳工
电话:0759-8201006、0759-8201005
湛江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7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市公安局购买无人机应用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湛江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 17: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工、劳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9-8201006、0759-8201005 | ||
| 采购单位 | 湛江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2825939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湛江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9-8201006、0759-8201006 | ||
| 附件: | |||
| 附件1 | 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 ||
- 胶州段生产桥防撞护栏加装防护网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济南市槐荫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吴家堡街道韩道口村及兴福街道中建锦绣公园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聊城市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东阿县智能供热基础建设项目监理一期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山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无人机安防中心建设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 聊城市临清市人民医院总院区门诊楼一楼改造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后勤附属用房整体修缮项目工程总承包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高新区土地评估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 山东女子学院智慧托幼一体化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 蒙阴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 青海骁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通县蔬菜冷链能力提升项目的更正公告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