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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建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天禾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表第37.1条款“履约保证金”中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8%,现更正为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5%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3日14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及电脑至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平县公安局
地址:建平县红山街道泰安路25号
联系方式:1384214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禾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家和小区院内物业楼
联系方式:0421-7867111/15542096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542096161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建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建平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建平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4:3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542096161
采购单位建平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建平县红山街道泰安路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4214909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天禾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家和小区院内物业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1-7867111/1554209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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