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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83]CXS[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评技术分项中“技术要求响应情况”描述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技术项(F2×A2)满分为81.0000分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43.00

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3分,标注“★”号的内容(共3项,包含属下所有层次序号)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以无效投标处理;评分指标项共20项(包含属下所有层次序号),每负偏离一项扣1.6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现更正为:

项目

分值

是否客观项

描述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43.00

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3,标注“★”号的内容(共3项,包含属下所有层次序号)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以无效投标处理;评分指标项共20项(包含属下所有层次序号),每负偏离一项扣2.15,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招标文件中技术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

联系方式:0595-86382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4层

联系方式:0595-2867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电话:15392152181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市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南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
项目联系电话15392152181
采购单位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5-8638235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5-2867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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