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办公用品和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D******-*****************采购计划编号:****NCZ******
二、项目名称:***办公用品和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段名称:***办公用品和耗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六、评审专家名单:朱丽(组长)、郝银萍、王雪、胡建丽采购人代表:李学发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宁夏盛世信通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五、资格证明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以投标文件中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因“宁夏盛世信通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在本项目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基准价格*中标折扣**.*。供应商所有配送的投标价格计算的基准价格为招标文件中各品目的最高限价单价。结算时以实际配送量据实结算。本项目中标折扣为*.**折。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号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春霞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宋梦璇 汤海天电话:***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