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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5000229

二、项目名称: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政通西路60号304,000.00元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单价):30.6元
9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22040000C22040000 餐饮服务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为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职工工作用餐保障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制作菜品,供应商须在每周四制定下周的菜单(食谱)提交采购人确认等一年,采购人食堂投入营运后该项服务自动终止,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止采购协议所有食材由供应商采购,供应商对食材、产品质量负有监督权,不得购买不新鲜和假冒伪劣食材、产品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柳伶(采购人代表)曾光李晓燕艾晓欣杨如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定额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C22040000餐饮服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04,000.00元。2、计划编号:51011525210200010104[2025]00369。3、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4、付款方式:(1)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作为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作为预付款。(2)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项目服务期满2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项目服务期满2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待用餐费用达到前两次支付比例时,根据确认的已完毕的工作餐凭证列明数量,在剩余金额内每月据实支付。采购人每次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均需提供有效的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待用餐费用达到前两次支付比例时,根据确认的已完毕的工作餐凭证列明数量,在剩余金额内每月据实支付。采购人每次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均需提供有效的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5、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社学巷21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2767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5446608-8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5446608-8824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区域温江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5:47
评审专家名单周柳伶,曾光,李晓燕,艾晓欣,杨如龙
总中标金额¥30.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5446608-8824
采购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社学巷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276717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5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5446608-8824
附件:
附件1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职工工作餐保障服务(N510115202500022920251027001)-文件集.zip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鱼凫先锋会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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