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包*: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遂宁兆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张书豪(采购人代表)、杜峻岭、蔡国强、吴小兰、聂华锋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约定,按市场行情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管理部门:遂宁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号。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滨江中路****号(第一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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