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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07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5-211121-00118

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水稻种植型1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中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八家子村京铭帝元购物广场二号楼六号

中标(成交)金额:196,910(元)

评审总得分:96.2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水稻种植型1包

服务类

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大洼区域内

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2.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线下授课教师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农学专业相关职称;(四)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3、报价要求:有详细的培训支出预算,并以现有资金为基础,能够高标准完成培训任务,培育高素质农民350名,围绕培育水稻种植,设立5个培训班,每班学员70人,共计培育35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任务60人;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培训专题班任务50人;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任务50人,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培训课程。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学员满意度90%以上。4.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特殊要求:1、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中标机构应符合市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盘锦市境内设有培训场所(自有的培训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3、履约服务期间,甲方将派驻工作人员抽查乙方培训情况,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4、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教学书籍,负责食宿,提供交通工具,学员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完成培训任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总体要求: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2.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一)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二)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线下授课教师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农学专业相关职称;(四)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3、报价要求:有详细的培训支出预算,并以现有资金为基础,能够高标准完成培训任务,培育高素质农民350名,围绕培育水稻种植,设立5个培训班,每班学员70人,共计培育35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任务60人;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培训专题班任务50人;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任务50人,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培训课程。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学员满意度90%以上。4.培育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应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特殊要求:1、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中标机构应符合市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具有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盘锦市境内设有培训场所(自有的培训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3、履约服务期间,甲方将派驻工作人员抽查乙方培训情况,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4、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教学书籍,负责食宿,提供交通工具,学员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福林、孟琪、赵桂琳、赵连学(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水稻种植型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基数是中标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5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胜利社区红海滩大街66号

联系方式:0427-353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0427-6859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27-6859695

十、附件

采购文件:2次更正版-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水稻种植型1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中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大洼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8:33
评审专家名单李福林、孟琪、赵桂琳、赵连学
总中标金额¥155.834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427-6859695
采购单位盘锦市大洼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向海街道胜利社区红海滩大街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7-353081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大洼区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7-6859695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_01
附件2小微企业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附件4中小企声明函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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