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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722]RSGS[GK]2025002

二、项目名称:南平市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福建省闽环水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1,890,000.00元95.8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平市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福建省闽环水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南平市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南平市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重点项目策划服务项 目(1)编制深度准确把握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根据浦城县固体废物管理现状,进行针对性分析,制定形成具体、可操作、可实施的实施方案;(2)注重创新与时效在紧密结合浦城县实际特点和发展需要的情况下,从理念、思路、技术和标准等方面大胆创新,为浦城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3)实施方案文档制作表意清晰、排版整齐、图文并茂。★(4)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0日内或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前提交《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文本、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材料;2026年底前,结合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的地方需求,组织开展2-3次“无废城市”建设的技术帮扶工作。★(5)成果验收条件《浦城县“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浦城县“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研究报告》等方案编制技术项目成果符合《“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试行)》《南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国家、福建省、南平市地方相关文件要求,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得到浦城生态环境局等地方管理部门采纳。《浦城县“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复或印发。(6)后续服务要求中标方应按要求全过程参与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及修改,协助开展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或其他技术支持单位等的沟通、交流。如国家和福建省“无废城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变化后的政策要求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起450日内或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前提交《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文本、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材料;2026年底前,结合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的地方需求,组织开展2-3次“无废城市”建设的技术帮扶工作。项1、期次1,说明:1、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技术标准说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福建省“十四五”时期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试行)》《南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2、期次2,说明:结合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的地方需求,形成《浦城县“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部门批复或印发。 期次3,说明:2026年底前,结合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的地方需求,组织开展2-3次“无废城市”建设的技术帮扶工作。1,89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宁可
评审专家:方利超、陈芝荣、周魁灏、林国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缴后不退。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3)代理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帐 号:1406 0058 0900 9012 48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平市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2.2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浦城县江滨路81号

联系方式:1895069205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联系方式:0599-8813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芝芬

电话:0599-8813977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浦城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浦城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1:00
评审专家名单方利超,陈芝荣,周魁灏,林国庆,宁可
总中标金额¥18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芝芬
项目联系电话0599-8813977
采购单位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浦城县江滨路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5069205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9-8813977
附件:
附件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
附件2中小企业.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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