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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项目(三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PCGD261115FG050F

二、项目名称: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888,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项目):

服务类(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采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及发布工作建立生物质燃烧源采样方法规范流程,形成采样技术规范,为生物质燃烧源采样提供标准支撑依据《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等相关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组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验证单位开展标准验证、标准编制及发布工作。 标准验证阶段PM2.5 、PM10和颗粒物样品分别至少38个,CPM样品至少16个。验证单位不少于6家,每家验证单位需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实验室认可(CNAS),并具备固定源、无组织排放监测经验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标准发布时间不晚于2028年6月30日。标准编制全过程,人员能力及人数需满足采购要求,团体标准编制格式和流程需满足团体标准归口单位要求,方法标准应与颗粒物分析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衔接;方法标准采用的方法应稳定可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并且能够实现量值溯源;标准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易于理解、便于实施,且相关技术文件和数据资料应完整。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生物质燃烧源数据采集规范》团体标准编制及发布工作建立生物质监测数据采集规范化流程,形成标准规范,为生物质燃烧源数据采集提供标准化支持依据《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等相关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组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验证单位开展标准验证、标准编制及发布工作。 标准验证阶段PM2.5 、PM10和颗粒物样品分别至少38个,CPM样品至少16个。验证单位不少于6家,每家验证单位需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实验室认可(CNAS),并具备固定源、无组织排放监测经验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标准发布时间不晚于2028年6月30日。标准编制全过程,人员能力及人数需满足采购要求,团体标准编制格式和流程需满足团体标准归口单位要求,方法标准应与颗粒物分析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衔接;方法标准采用的方法应稳定可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并且能够实现量值溯源;标准内容完整、表述准确、易于理解、便于实施,且相关技术文件和数据资料应完整。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构建生物质燃烧源排放清单采集典型场景下不同生物质燃烧的代表性样品,分析其无机组分/有机组分等特性,建立广东省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源成分数据集。 补充秸秆、薪柴等多种燃料及多种燃烧方式下可过滤颗粒物(FPM)与CPM排放因子。整合排放因子、活动水平及环境数据,建立FPM+CPM排放清单,核算生物质燃烧源排放总量。通过现场测试与实验室分析,补充和完善广东省主要生物质燃料在多种燃烧方式下的可过滤颗粒物(FPM)和可凝结颗粒物(CPM)的排放因子数据。整合本项目获取的排放因子、活动水平数据(如秸秆产生量、薪柴消耗量、锅炉运行信息等)及环境数据,采用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探索初步建立广东省2025年生物质燃烧源FPM与CPM的精细化排放清单,核算其排放总量,并分析不同燃烧方式下的排放贡献与空间分布特征。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提交《广东省生物质燃烧源(FPM+CPM)精细化排放清单研究报告》及数据文件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省级生物质燃烧源数据储备库构建建立覆盖不同生物质源与燃烧方式的参数数据库,集成关键采样监测数据。需建立结构清晰、信息完整的生物质燃烧源数据储备库,且应包含样品来源信息(燃料类型、燃烧方式)、各组分质量浓度、百分比含量及不确定性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完成生物质燃烧源数据储备库的构建,包含样品来源信息(燃料类型、燃烧方式)、各组分质量浓度、百分比含量及不确定性信息。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生物质燃烧源可凝结颗粒物(CPM)监测技术基于现有方法指南,开展CPM监测技术在典型生物质燃烧源(至少2种)排放废气中的应用研究,探索CPM监测优化技术和监测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基于现有《固定污染源废气 可凝结颗粒物的测定 干式冲击冷凝法》等方法指南,开展CPM监测技术在典型生物质燃烧源(锅炉、炉灶)排放废气中的应用研究。 需重点研究并建立针对生物质燃烧源CPM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技术,评估采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损失与污染,确保CPM数据的准确性与可比性。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等颗粒物采样和分析技术规范,制定并执行覆盖项目开展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案,保障数据真实准确。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 可凝结颗粒物的测定 干式冲击冷凝法》方法指南等要求,CPM采样装置的冷凝系统冷却效果可满足CPM膜温度保持在 20℃~30℃范围内,硅胶捕捉瓶出口温度保持 20℃~30℃。提供《生物质燃烧源CPM监测过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报告》最终版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特征成分谱构建采集典型场景下不同生物质燃烧的代表性样品,分析其无机组分/有机组分等特性,建立广东省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源成分数据集。依据优化后的采样方法,采集广东省典型生物质燃烧场景的代表性颗粒物样品,对于采集后的可过滤颗粒物和可凝结颗粒物开展全面的理化组分分析,分析因子至少包括水溶性离子(如K+, Na+, Ca2+, Mg2+等)、金属元素(如K, Ca, Mg, Zn, Pb等)、有机碳、元素碳和左旋葡聚糖。PM2.5、PM10、颗粒物样品分别至少68个样品,CPM样品至少35个样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等颗粒物采样和分析技术规范,制定并执行覆盖项目开展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案,保障数据真实准确。针对生物质燃烧源、凝结颗粒物(CPM)等样品采集和分析全过程开展质量控制,建立针对采样设备、分析设备、采样人员、样品运输等全要素质量控制机制,以确保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采样和分析过程需至少包含10%的平行样和10%的全程下空白样;自动烟尘(气)采样器需具备等速采样功能。废气压力、流速、温度等测定和控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CPM采样装置的冷凝系统冷却效果可满足CPM膜温度保持在 20℃~30℃范围内,硅胶捕捉瓶出口温度保持 20℃~30℃;环境空气采样设备配备PM2.5、PM10切割头,流量100 L/min;需通过采购人开展的外部质量控制工作。 提交《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报告》报告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生物质燃烧源采样方法优化针对不同生物质燃烧源(有组织/无组织、燃料类型)特点,开展适用于不同粒径颗粒物采集的滤膜材质与规格比选研究,开展分粒径(包括但不限于PM2.5、PM10)差异化采样方法研究,优化不同燃烧源和粒径颗粒物采样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点位、时长、流量)。需针对有组织、炉灶和开放源(无组织),探索并优化采样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采样点位布设方式、采样时长优化、采样流量优化、采样阶段选择等,并通过实验验证不同参数设置对颗粒物采集代表性及半挥发性组分捕集效率的影响,筛选适用于采集PM2.5、PM10等不同粒径颗粒物的滤膜。 其中有组织燃烧源场景需至少包含4种具有广东代表性的生物质,炉灶需至少包含3种,开放源需至少包含3种,滤膜种类需至少包含2种,且能兼顾生物质排放不同成分适用性研究,并给出明确的滤膜优选建议清单。有组织燃烧源代表性生物质应为甘蔗渣、成型燃料、树皮和咖啡渣四种,炉灶则需包含粤东、粤西和珠三角三个区域,开放源燃烧场景需包括秸秆、桉树和马尾松树三种,若在试验阶段上述代表性生物质和区域燃烧场景难以获得,则需提供技术说明报告并更换为其他具有广东代表性的生物质燃料。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3-2013)、《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等颗粒物采样和分析技术规范,制定并执行覆盖项目开展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案,保障数据真实准确。采样和分析过程需至少包含10%的平行样和10%的全程下空白样;自动烟尘(气)采样器需具备等速采样功能。废气压力、流速、温度等测定和控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环境空气采样设备配备PM2.5、PM10切割头,流量100 L/min;需通过采购人开展的外部质量控制工作。提供《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报告》最终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平展麦志宏李韧聪吕斌张婧卓(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5000元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项目1.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通过通过39.2030.0015.0084.2011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通过通过32.8017.0014.9964.7922
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8.0013.5015.0056.50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电话: 020-83186865邮箱:huangxiuying2020@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电话: 020-83186865邮箱:huangxiuying2020@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9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排放特征研究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6:28
评审专家名单谢平展,麦志宏,李韧聪,吕斌,张婧卓
总中标金额¥88.8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电话: 020-83186865邮箱:huangxiuying2020@gd.gov.cn
采购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28368594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 020-83186865邮箱:huangxiuying2020@gd.gov.cn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暨南大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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