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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0607-2026-00490

二、项目名称:2026-2027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6-2027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乐活街83号1638折扣率:96.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6-2027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州市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城镇水域治理服务2026-2027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莘村、周村窦、小海涌片区污水处理设备服务,对樵北涌(白坭段)及其支涌综合治理服务等(一)技术要求 1、在治理过程中须使用生态技术,不得使用有毒有害试剂。 2、项目技术的选择应遵循投资省、能耗低、效果好且具有长效性、稳定性等原则。 3、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新型环境生物技术和物理方法相组合,若突发性污染应急应积极采用化学技术,对水中污染物进行降解、转化及转移,从而使水体得到净化。 4、考虑到河涌治理的生态安全性,本项目选用的技术需生态性强、无二次污染隐患等特点。如因生物修复(生物菌投放等措施)或化学试剂造成该河涌的二次污染的,由中标人负责清除污染及承担相关连带责任。二次污染的界定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并以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若为中标人的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在项目服务中所投入使用的产品及技术应不存在造假或侵权的情况,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安全文明要求 1、防汛期间,中标人必须服从当地水利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对防汛工作的统一要求及安排,采取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必须符合水利部门的要求,所产生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防汛工作的,须承担相关责任,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负担。 2、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有关安全施工的全部责任。如因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中标人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施工中必须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标志、标牌、宣传栏、效果图,否则由采购人指定制作,发生的费用在其项目款中扣除。 3、中标人须无条件办理各种相关进场手续;中标人应考虑在夜间施工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因素。 4、应无条件按有关规定做好支护等工作。中标人的报价,应将该部分内容考虑在内,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 5、中标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6、施工场地内的地下各种管线设施,中标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若有损坏,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综合要求 1、根据治理对象的现状,按照治理目标要求,制定治理措施及方案,并开展相应的治理服务。中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相应的措施,并经采购人进行确认方可实施,如未经确认,擅自进行或超量处理后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对受影响的指定河涌水体进行水质改善处理,使处理后的河涌水质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处理后的水质由采购人委派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取样监测,监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中标人应根据受污染河涌的实际情况,预判治理时长,告知采购人,共同确定治理时长。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如不能按时完成,应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采购人并申请延期(情况须经采购人认可)。 ★4、中标人需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由采购人电话通知发出突发性污染处理需求时中标人需30分钟内到达现场,出现延误达到30分钟或以上的视为延误,除特殊情况外(该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认可),若当月延误情况出现2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月服务费,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进行治理作业期间应采取相应降噪音、减废气等环保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因噪声、臭气等问题引发居民投诉的,中标人应负责向居民作出协调解释,并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问题在十天内作出调整和完善。 6、如需对治理范围内的污泥、杂物进行清理运输的,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洒漏措施并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清理物运送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在进行治理作业时,中标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文明施工,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如因作业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疏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8、若中标人使用有毒有害试剂的,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以采购人委派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所出具的监测报告为依据)。同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应清理所有相关的施工设备、设施等物品退出施工场地,若逾期未能退场并清理物品,采购人有权进行清场,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1期:1、服务期樵北涌(白坭段)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验收按照市、区监测频次和数据综合进行。 2、服务期内当月采购人指定的支涌(包括周家涌、红涌、小海涌、鸡陵涌、银洲涌):水体主要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支涌名单参照区监测任务名单,验收按照三水区监测频次和数据进行。 3、在莘村工业园指定位置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一处,日处理能力为3000吨/日,对水体进行预处理,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4、在周村窦指定位置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一处,日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对水体进行预处理,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5、在小海涌排口工业片区指定位置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一处,日处理能力为4000吨/日,对水体进行预处理,出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素珊苏伯明郑坚文廖丽萍何秉钧李晓东(采购人代表)钱卫铿(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颁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2026-2027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8.14792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6-2027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5730.0030.0095.5711
广东西利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1.574.0029.8455.4122
广东鑫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19.865.0029.4654.32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白坭监督管理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一路56号

联系方式:0757-87563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联系方式:0757-87733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0757-87733362

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7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白坭镇水质综合治理提升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白坭监督管理所
行政区域三水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4:48
评审专家名单杨素珊,苏伯明,郑坚文,廖丽萍,何秉钧,李晓东,钱卫铿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7-87733362
采购单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白坭监督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一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7-87563090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7-87733362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市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2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州市天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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