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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01]GWTZ[GK]2026005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洪合顺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杏美路9-4号101室862,063.97元98.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6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货物类(厦门市洪合顺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1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2026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2026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1862,063.9700862,063.97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鹏
评审专家:庄聪鹏张泉生赵友和吕银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标的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6)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10188000652846,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1.29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标人的中标统一收费比例为6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文华路33号

联系方式:1385991850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C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79852、0592-2279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颖、林晶晶、王海舰、黄振斌

电话:0592-2279852、0592-2279329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6:06
评审专家名单林鹏,庄聪鹏,张泉生,赵友和,吕银花
总中标金额¥86.206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颖、林晶晶、王海舰、黄振斌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852、0592-2279329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文华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59918506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C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2-2279852、0592-227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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