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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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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DGP*********************/ZFCG-HT-****-****

二、项目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山东潍达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号瑞都广场**号楼*-*层**号房

成交费率**%

标包B

供应商名称:潍坊宏达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潍坊市寒亭区益新街***号

成交费率**%

标包C

供应商名称:潍坊鑫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益新街***号浩然上海城*号楼**号商铺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开元街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采用*+*+*模式,经过甲方考核合格,一年期满后可续签)。

服务标准:国家相关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江霞于化冰张文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计取基数为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元以下按*.*%计取,***-****元按*.*%计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结果:

标包A:

山东潍达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宏达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鑫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潍坊臻越印刷服务有限公司**.****.****.****.**

潍坊坤阳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标包B:

山东潍达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宏达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鑫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潍坊臻越印刷服务有限公司**.****.****.****.**

潍坊坤阳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标包C:

山东潍达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宏达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鑫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山东嘉伦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潍坊臻越印刷服务有限公司**.****.****.****.**

潍坊坤阳广告有限公司**.****.****.****.**

潍坊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标包A:

潍坊宏达广告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鑫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臻越印刷服务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坤阳广告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标包B:

山东潍达广告有限公司:已中标标包A,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评审规则,供应商中标一个标包后,不再参与后续标包评审,故本标包按未中标处理。

潍坊鑫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臻越印刷服务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坤阳广告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标包C:

山东潍达广告有限公司:已中标标包A,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评审规则,供应商中标一个标包后,不再参与后续标包评审,故本标包按未中标处理。

潍坊宏达广告有限公司:已中标标包B,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评审规则,供应商中标一个标包后,不再参与后续标包评审,故本标包按未中标处理。

山东嘉伦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臻越印刷服务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坤阳广告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潍坊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分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较低);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投诉条件的优先通过线上系统发起,线上系统的唯一法定途径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通过“行政裁决”模块→质疑管理→质疑录入发起线上质疑,通过质疑管理→质疑查询查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质疑受理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

如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项目所属预算级次财政部门通过“行政裁决”模块→投诉管理→投诉录入发起线上投诉,通过投诉管理→投诉查询查看财政部门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投诉。联系电话可以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监督电话栏目查询。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

址:***驻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址:潍坊市樱前街瑞泰南郡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传侠、张磊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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