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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食堂经营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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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建项目食堂经营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丹江口市|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

三、项目名称

***迁建项目食堂经营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十堰市瑞膳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右岸明珠路幢号*房号***铺

中标(成交)金额:***.******(*元)

综合评分法:**.**(分)

服务类

名称:***迁建项目食堂经营服务

服务范围:为患者和职工提供配套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年(本项目采用“*+*”服务模式,成交供应商第一年试用期限满后,由采购人对其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方可续约,续约最多不超过*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限内,供应商需严格履行本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不得擅自中途退出承包,若确需退出,需提前*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陈前林,王双,朱黎刚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丹江口市车站路江锦之星后院停车场*楼***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鄂建文〔****〕**号《湖 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 行)》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事实,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丹江口市丹赵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丹江口市车站路江锦之星后院停车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