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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自然资源局消防无人机及灭火装置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5-47
2、采购项目名称:淇县自然资源局消防无人机及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QXCG-2025-0488-01消防无人机、贮压式精准指向灭火装置、非贮压式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球装置等(详见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山东国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工业园区751,680.00评审总得分:92.8分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院高飞、孙利军、赵凯凯、陈江波、曹兰波(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豫招协[2023]002 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12,778.56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鹤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至采购人,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淇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鹤壁市淇县西坛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北150米路东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92-7231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与九州路交汇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239201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239201357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淇县自然资源局消防无人机及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淇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7:19
评审专家名单院高飞、孙利军、赵凯凯、陈江波、曹兰波(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75.16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239201357
采购单位淇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鹤壁市淇县西坛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北150米路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92-7231427
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与九州路交汇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39201357
附件:
附件1附件1.pdf
附件2附件2.pdf
附件3附件3.pdf
附件41766395731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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