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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1-0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5-211300-02956

项目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

供应商名称:大连新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虹港路243号3-1-2号

中标(成交)金额:497,500(元)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经营广告业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文体活动组织策划等

服务要求: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 (一)广告投放核心要求 1.投放载体:大连市区运营公交车(含复古有轨电车、新式有轨电车、无轨电车),需覆盖市中心核心商圈、交通枢纽、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具体线路及车辆数量需经采购单位确认。 2.制作标准:材质采用高分辨率喷绘材料,具备耐候性、防紫外线、防水、耐磨特性,确保9个月内无明显褪色、开裂;设计画面需适配不同车型车身结构,完整覆盖车身两侧及尾部可视区域,设计方案需体现宣传主题,色彩协调、内容清晰,严格按照公交运营安全规范施工安装,安装后需通过公交运营单位及采购单位双重验收。 3.投放周期:自首次上刊之日起连续投放不少于9个月。合同发布期内,中标人应保持广告画面整洁、完整、无破损、无褪色,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因中标人延迟修复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发布时间减少,中标人应将发布期按照实际所延误的天数为采购方顺延,并按照延误的总时长,额外补偿采购人等时长的广告发布时间。 4.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总报价应囊括广告全周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文稿创作、拍摄制作、安装投放、维保监测服务,以及人员薪酬、差旅通讯开支、各类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支出,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考量并承担投标风险。 (二)全流程服务要求 1.前期策划:投标人需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方案,包含目标人群分析、投放线路优化建议、设计创意构想等,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实施。 2.内容审核:广告画面及文案需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采购单位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投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 3.知识产权:广告设计方案、画面素材等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若出现侵权纠纷,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上刊时效:上刊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投放要求:覆盖大连市中心核心区域,载体为大连公交车(含有轨、无轨电车)。

服务时间:2026年1月份开始投放,广告上刊后连续投放不少于9个月。

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 (一)广告投放核心要求 1.投放载体:大连市区运营公交车(含复古有轨电车、新式有轨电车、无轨电车),需覆盖市中心核心商圈、交通枢纽、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具体线路及车辆数量需经采购单位确认。 2.制作标准:材质采用高分辨率喷绘材料,具备耐候性、防紫外线、防水、耐磨特性,确保9个月内无明显褪色、开裂;设计画面需适配不同车型车身结构,完整覆盖车身两侧及尾部可视区域,设计方案需体现宣传主题,色彩协调、内容清晰,严格按照公交运营安全规范施工安装,安装后需通过公交运营单位及采购单位双重验收。 3.投放周期:自首次上刊之日起连续投放不少于9个月。合同发布期内,中标人应保持广告画面整洁、完整、无破损、无褪色,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在3天内完成维护维修工作,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因中标人延迟修复等原因造成采购人发布时间减少,中标人应将发布期按照实际所延误的天数为采购方顺延,并按照延误的总时长,额外补偿采购人等时长的广告发布时间。 4.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总报价应囊括广告全周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文稿创作、拍摄制作、安装投放、维保监测服务,以及人员薪酬、差旅通讯开支、各类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支出,采购人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考量并承担投标风险。 (二)全流程服务要求 1.前期策划:投标人需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方案,包含目标人群分析、投放线路优化建议、设计创意构想等,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实施。 2.内容审核:广告画面及文案需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采购单位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投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 3.知识产权:广告设计方案、画面素材等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若出现侵权纠纷,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上刊时效:上刊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付静、钟玉芳、刘春辉、王婷(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价*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46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8号

联系方式:0421-2858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联系方式:024-81260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敏、董重阳、徐宗宝、王贺凯、王秋茹、崔妍、夏爽

电 话:024-812603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

供应商名称:大连新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新锐_29.png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行政区域朝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4:30
评审专家名单付静、王婷、刘春辉、钟玉芳
总中标金额¥49.7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敏、董重阳、徐宗宝、王贺凯、王秋茹、崔妍、夏爽
项目联系电话024-81260388
采购单位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1-285829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33-2号绿地大厦B座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260388
附件:
附件1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大连公交文旅宣传项目-新锐_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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